根据《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》及相关规定,按照《关于评选2023年“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”(春季)和“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”(春季)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学院奖励奖学金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审程序,推荐2017级刘晓红同学为2023年北京大学优秀毕业生(春季)和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(春季)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(2022年12月12日至12月15日)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办公室提出。
联系电话:010-6275005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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